2009-5-13 22:35:01 阅读26 评论0 132009/05 May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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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去的时候歌迷会已经差不多开始了,大家都已经坐好,我“对不起”了好半天才在抱怨声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因为是歌迷会,很随意的,所以没有什么震撼的出场,就是五个男生一个一个从后台跑上来,和大家问好。
正是青春年少时节,大家都很开心,成员们不停地开着玩笑,让我这个非粉丝也看得很幸福,哪怕只能听懂个大概。
歌迷会里星座的确不怎么唱歌,中间的时候唱了一首,快到结束的时候又唱了一首。虽然如此,我还是有点庆幸自己黄牛党没有当成。
2009-5-13 22:33:20 阅读18 评论0 132009/05 May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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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小乔,我宋小松,我钱包被人掏了,回不去家了,帮我骗我爸妈几天,说我在学校跟你在一起学习。”
乔雪晨被电话里的声音吓了一大跳,回过神来,急忙问,“怎么回事儿啊怎么回事儿?”
“我在街上捡了个500块的硬币,国际长途只够打一分钟,没办法详细叙述了!”我抬手看表,还剩五秒钟,“等我安顿下来会写日志的,到时记得给我留言!”
咔,线断了。乔雪晨这家伙,愣那么老半天,这要是SOS电话,我一代精英宋小松同学早就光荣牺牲了。
2009-3-8 19:45:02 阅读43 评论2 82009/03 Mar8
阿瑾:
展信快乐!今天听身边的同学谈起《BJ单身日记》,是我很喜欢的一部电影,突然有了点小灵感,于是给你写了这封信,介绍一下“大律师”。
不熟悉英国和香港律师体系的人,可能一听到“大律师”,就把它和“一般律师”对比起来了,觉得大就代表厉害。其实,大律师只是“出庭律师”(Barrister)的另一个叫法,和它并列的是“事务律师”(Solicitor)。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是一个工作性质的划分,而不是水平级别的划分。尽管如此,在香港还是一直沿用着“大律师”这个称号,这就是广东话里面的“大状”。
2009-3-5 15:41:30 阅读60 评论3 52009/03 Mar5
阿瑾:
展信快乐!我刚刚结束了学院组织的模拟法庭的比赛,给你讲讲过程中遇到一些事情。
在英国和香港的法庭中,开篇陈词和交叉盘问是至关重要的。但因为交叉盘问涉及到很多的事实问题,这些错综复杂的问题很难被“模拟”出来,加上还需要证人的出席,所以一般的模拟法庭中,都只进行开篇陈词的部分。
比赛的时候,双方都是两名律师,分为Senior Counsel(高级律师)和Junior Counsel(初级律师)。这个划分只是两个人内部的分工,一般来说,原告或者上诉人的高级律师,可以在对方发言完之后,做五分钟的反驳,加强自己的论点。
2009-3-4 1:39:42 阅读184 评论0 42009/03 Mar4
一点点说明:
好久之前答应给好友阿瑾写的信,介绍香港和英国法律中有意义和有意思的事情。委培的时候很喜欢看林达的书,特别是他写的四本介绍美国民主与法制的书,全部用的是书信体。我于是对阿瑾承诺说,我去了香港以后,也这样给你写信,然后集成一个小册子,因为我会不断地写。
终于在这个阅读周,兑现了我的一点承诺。那个在吃饭的时候听我滔滔不绝地讲士兵突击很帅很帅也不会不耐烦的阿瑾,那个总是到D101静静地听我弹琴的阿瑾,那个看到我把一个星期的衣服堆到一起洗也只是叹口气的阿瑾,那个我在委培的时候最亲近的阿瑾~